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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詳情
鋰電池火災探測器(含易燃氣體探測儀)和手動式消防報警系統按鍵,應按下述規定開展仿真模擬火災事故回應(易燃氣體警報)和常見故障數據信號檢測:
1.具體安裝總數在100只下列者,抽驗20只(每一個控制回路都應抽驗)。
2.具體安裝總數超出100只,每一個控制回路按具體安裝總數10%~20%的占比開展抽驗,但抽驗數量應不少于20只。
3.被查驗的鋰電池火災探測器的類型、型號規格、可用場地、安裝高寬比、維護半經、維護總面積和探測儀的間隔等均應合乎設計方案規定。
三、維護保養
1.點型煙感探測器感煙探測器資金投入運作2年后,應每過三年少所有清理一遍。
2.根據取樣管取樣的呼吸式煙感探測器感煙探測器依據應用自然環境的不一樣,必須對取樣管路開展按時吹洗,多的間隔時間不可超出一年。
3.鋰電池火災探測器的清理應由有有關資質證書的組織依據商品制造業企業的規定開展。探測儀清理后應做回應閥值以及他必需的作用實驗,錄取者即可再次應用。
4.不過關探測儀禁止重裝應用,并應將該特采回到商品制造業企業集中化運輸,禁止將正離子煙感探測器感煙探測器隨便丟掉。
5.不一樣種類的探測儀需有10%但不少于50只的備用品。